执业资格试 - 应考前

申请

执业资格试的报名及暂定考试日期如下:


  考试部分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暂定)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 2024年10月2日 至
10月31日
2025年3月4日 及 5日
第二部分 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 2024年10月2日 至
10月31日
2025年3月3日
第三部分 临床考试 2025年3月17日 至
3月31日
2025年5月底 至 6月初
兩个星期內


  考试部分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暂定)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 2024年4月2日 至 4月30日 2024年8月27日及28日
第二部分 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 2024年4月2日 至 4月30日 2024年8月26日
第三部分 临床考试 2024年9月16日 至 30日 2024年11月16日 至 12月1日



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前参阅执业资格试考生指南


不同类别的申请人应使用不同的申请表:
- 新申请人: 表格 1A*/1B* 「注册为考生」
- 旧生/重考生: 表格 2 「申请应考执业资格试」
* 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7A(1)(b)(i)条申请考试的新申请人,应使用表格1A
* 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7A(1)(b)(ii)条申请考试的新申请人,应使用表格1B

新申请人:
递交表格 1A/1B (正本)
缴付申请费及递交付款证明 (考试费将于考试资格获确认后才另行通知缴付)
提交所有证明文件的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旧生/重考生:
缴付申请费,并连同表格2一并递交付款证明
在香港医务委员会确认申请人符合资格参加执业资格试后,并在收到通知时缴付考试费

申请书必须以正楷清楚填写,不能辨读或不齐全的申请,将不受理。于适当方格内加上✔号。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一概不获发还。

相关证明文件的影印本,必须:
经公证人作出公证 (由其他人例如律师或太平绅士核证的影印本,均不予接受) ; 或
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 (申请人须亲自向秘书处出示文件正本及影印本,以供核实。)

在监誓员、律师、太平绅士或公证人面前作出声明,确认申请表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文件均属真实及正确。申请人亦可到执照组秘书处办理有关申请的声明,费用全免。

 


表格 1A:
医科学位证书 (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学科详列成绩表(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包括习医前的学士学位及学士后之医学学位(如适用)
医院实习证明书(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须详细列明每学科的实习日期
香港居民身份证 / 护照 (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个人履历表
良好声誉证明书 / 良好品格证明书 (正本) (此证明书并非表格 1A 的第七部分) 详情请参阅 指引 1- 参加执业资格试的资格
注册证书/ 执照 (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目前已在其他地方注册为医生的申请人)

表格 1B:
医科学位证书 (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学科详列成绩表(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良好声誉证明书 / 良好品格证明书 (正本) (此证明书并非表格 1B 的第七部分) 详情请参阅 指引 1- 参加执业资格试的资格
注册证书/ 执照 (公证影印本或由执照组秘书处核实的影印本) (目前已在其他地方注册为医生的申请人)


申请表(正本)连同相关的证明文件必须以挂号邮寄或亲身送交:
 

 

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组秘书
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99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赛马会大楼4楼

  • 下列申请概不受理 :
  经传真或电邮递交;
  -    于截止日期后送达;
  - 不能辨读或不齐全;或
  - 欠缺付款证明
   
  • 所有申请书必须于执业资格试考生指南中所指定的日期內送抵执照组秘书处。

  • 报考执业资格试的费用如下(以缴费当日定额为准):

   
申请费 (于递交申请时缴付) HK$1,590
考试费 (待考试资格获得确认后才另行通知缴费)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 HK$3,220
  第二部分    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 HK$1,850
  第三部分   临床考试  
    全部科目 HK$3,540
    单一科目 (只适用于重考生) HK$1,380

缴费方式:
  邮寄银行本票至执照组秘书处,本票收款人为 "Director of Health (Boards & Councils Office)"; 或
  -    以电汇直接存入下列戶口:
   

  戶口名称: Director of Health (Boards & Councils Office)
  银行名称: 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银行代号 Code: 004) (SWIFT 代码: HSBC HK HHH KH)
  戶口号码: 048-202584-001

费用须以港元缴付。 其他货币及现金恕不接纳。银行手续费须分开并另行缴付。
保存缴款单据正本以作证明。 请于单据影印本写上姓名及考生编号(如有者),连同申请表一并递交。
于递交申请表后缴付的费用(如新生考试费),将单据副本传真或电邮至执照组秘书处 [传真号码:(852) 2554 0577] 或 [电邮 mc-exam@dh.gov.hk]。
申请费不会获得发还或转作其他用途。
考试费不会获得发还,除非:
  (i) 在特殊情况下 ;或
  (ii) 考生获豁免应考执业资格试的有关部分 。


警告/刑事罪行/专业失当行为
  • 如申请人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了任何刑事罪行或专业失当行为,其申请将作个别考虑 。
  • 视乎情况,执照组会向有关机构或当局,查证申请人提交资料/文件的真偽。
  • 基于申请人提交的虚假声明/资料/文件所发出的任何批准,均属无效。而于执业资格试中所取得的成绩,一律作废。
  • 下列行为属可判监的刑事罪行, 执照组会向警方或廉政专员公署举报,以作检控:
 
  • 作出失实声明;
  就申请提供虚假资料及/或使用虚假文件;或
  - 就申请向医务委员会职员提供任何利益(金钱或礼物)。

上訴程序
就执照组或其辖下小组的决定之上诉,须于获通知该决定的日期起计十四天内,按执业资格试考生指南附录三所列的程序​提出。
  • 覆核或上诉的申请人在得到最终结果前,不能参加或申请参加下一次的执业资格试。
  • 如申请人在提交参加下一次执业资格试的申请后,才提出覆核或上诉申请,则其参加下一次执业资格试的申请,在覆核或上诉得到最终结果前将不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