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试 - 应考后

考试结果

考生将获发邮件通知考试结果公布的日期。考生可以亲临执照组秘书处(香港香港仔黄竹坑道99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赛马会大楼4楼)领取结果通知书 (或由授权代表领取) 。未临领取的结果通知书随后将邮递给考生。

重考
请参考执业资格试的流程图和本平台的「申请」部分重新申请参加考试。

上诉
就执照组或其辖下小组的决定所提出的上诉,须于获通知该决定的日期起计十四天内,按执业资格试​考生指南中的附录三所列之程序提出。

覆核或上诉的申请人在得到最终结果前,不能参加或申请参加下一次的执业资格试。
如申请人在提交参加下一次执业资格试的申请后,才提出覆核或上诉申请,则其参加下一次执业资格试的申请,在覆核或上诉得到最终结果前将不获处理。